因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应用软件“360搜索”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认为该“奇虎”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北京四维图新(002405,股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北京奇虎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亿元,赔偿合理支出100万元。今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公司称,他们长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发中国电子地图,并根据道路变化不断升级电子地图版,对以上电子地图享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但我发现,奇虎公司未经许可,以商业经营为目的,在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及开发的安卓和IOS平台应用软件"360搜索"APP中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
“奇虎公司误导消费者认为其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四维图新科技公司认为,因奇虎公司的行为,在自身获得巨大利益的同时,给四维图新科技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