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胡彬 刘凯)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电子卷宗管理员在制作室内完成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刘某涉嫌受贿案14册2300余页卷宗材料的扫描、编辑、上传工作,并通过电子卷宗系统为刘某辩护人刻录了全部案卷材料,这是该院建成电子卷宗制作室后首次使用。据悉,电子卷宗制作室安装无死角监控设施,进行24小时不间断同步录像,确保电子卷宗制作的高效、便捷、安全,解决了因辩护人时间紧张、案卷材料繁多等原因无法现场阅卷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