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7日晚间公布了《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7次会议审核结果》,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奥电子”)首发申请获通过,保荐机构为金元证券。
资料显示,天奥电子主要从事时间频率产品、北斗卫星应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此次IPO,天奥电子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2667万股,计划募集资金5.23亿元,将用于投资原子钟产业化项目、时间同步产品产业化项目、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化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发审委会议向天奥电子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1、成都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天奥信息、中电54所、中电27所的部分产品或业务与天奥电子存在相近或相似的情形,中国电科拟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避免同业竞争。天奥电子代表需结合对产品种类、市场领域、核心技术来源等,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中国电科拟采取确保不产生同业竞争的详细措施,相关措施是否可以有效执行。
2、报告期天奥电子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占公司同期同类交易比重分别为35.36%、28.55%、36.63%和19.41%,天奥电子向关联方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2.13%、35.20%、38.99%和37.85%。报告期,中国电科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天奥电子披露对于某些特定用途的产品公司会选择某些特定关联方进行采购以符合产品指标和功能的需求,涉及军品销售的以军品价格管理办法为基础协商确定。天奥电子代表需:(1)说明是否存在向关联方独家或作为少数合格供应商供货的情况;(2)在遵守保密原则基础上说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定价机制,价格是否公允;(3)说明公司通过关联方中电十所、天奥信息而非直接将产品销售至最终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
3、天奥电子有84名员工仍保留中电十所(控股股东)事业单位编制。天奥电子代表需说明上述人员在聘任、薪酬待遇、岗位分配、人事管理等方面与其他员工的不同之处,中电十所对其人事管理的具体方面制度安排,公司是否有可行计划解决上述问题,该等情况是否响公司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