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一些检疫申报点官方兽医在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三措施”加强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工作。
一、切实加强检疫标识票证的管理。对检疫标识票证落实“四专” (专人、专责、专库、专帐)管理,切实做到妥善保管、严格发放、规范使用、统一回收、集中销毁。
二、进一步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积极推行检疫记录“痕迹化”和检疫出证“信息化”工作。严禁经营者申报检疫后官方兽医不受理,严禁未经现场检疫而出证,严禁不开展“瘦肉精”抽检而出证,严禁对无免疫标识的动物出证,严禁对明显染疫动物出证,严禁检疫票证填写不规范等行为。
三、从严查处不依法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乡镇官方兽医履行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纳入乡镇年终目标考核。对不受理检疫、借故不出具检疫证明等行为一经发现,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通报批评两次者上报撤消官方兽医资格,并报主管局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