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6月18日电(记者许祖华)记者从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西安市将在试行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处方服务工作取得现有经验的基础上,推广互联网医院开展慢性病随诊电子处方共享工作。
据了解,推行范围为辖区取得一照两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在前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获“基本守信”以上且在日常监管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与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医疗服务机构合作建立电子处方共享平台。
平台通过建立电子病历、远程高清音视频通信等技术,使慢性病患者与在线医生实现在线复诊,直接享受到病情诊断、处方获取和在线医嘱等系列医疗服务,全方位解决慢性病患者看病等待问题,使西安“人人有病历、看病有医生”的医改目标进一步落到实处。
西安市要求开展电子处方共享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应确保药师在场审核处方,全面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杜绝滥用抗生素等不合理用药行为发生。